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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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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印发《四川省稳定生猪生产十条措施》,提出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初下达的4000万头存栏任务和5800万头出栏调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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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措施分别是:1. 进一步强化生产服务,2. 深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 鼓励企业开展猪肉产品加工,4. 严格价格监督检查,5. 做好猪肉收储准备,6. 夯实财政支撑,7. 稳定信贷支持,8. 提升保险保障能力,9. 落实环保及用地扶持政策,10. 加强组织领导。

 

生产服务方面:能繁母猪存栏低于380万头时发出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实现有序出栏补栏。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全覆盖开展夏季“大消毒”专项行动。

 

猪肉产品加工方面:加快形成加工产能,提升猪肉及制品商业储备能力。

 

价格监督检查方面:完善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价格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和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信息统一发布平台,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和网上散布不实消息的行为。

 

猪肉收储准备方面:及时制定生猪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实施方案,构建猪肉常态化收储投放机制。

 

财政支撑方面: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统筹用好各类资金、生猪出栏激励奖补资金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稳定生猪生产。

 

信贷支持方面:满足生猪生产和加工主体的合理资金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将屠宰、加工以及冷链物流等生猪全产业链环节纳入担保范围,维持生猪养殖项目0.5%的担保费率。

 

保险保障方面:对符合政策、自愿投保的养殖户,做到愿保尽保。

 

环保及用地扶持政策方面:抓紧完善新建规模猪场环评、用地等手续。全面落实“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要求,优先保障生猪产业用地需求。

 

加强组织领导方面:重点是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生猪生产情况与市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挂钩,明确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同级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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